来源:中国快递网 发布:无锡物流网 浏览次数:1134 日期:2015-05-24 07:40:10
“当前我国快递行业的监管部门包括邮政局、工商局、海关等。邮政局负责快递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,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,对涉及快递企业经营等方面的事项进行监管,结果导致责任‘真空’以及推诿扯皮现象的出现,监管难以形成合力。”田侃说。
新国标能否成为“良药”
针对快递行业法治保障,田侃认为,目前规范快递主体的法律法规相对健全,但规范快递行为的专项立法相对缺乏。因此,未来应将快递行为立法作为重点,制定严格的快递行为标准与操作规范。
“在制定法律法规的过程中,应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,防止被快递企业‘绑架’。”田侃建议,相关法律应对权责作进一步明确,对快递企业的从业资格、人员素质、责任保险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,提高违法违规成本。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,相关部门还应加强监管,进行监管资源整合,提高监管效率,完善快递市场监管报告制度,严格落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制度,畅通用户申诉渠道,妥善解决用户申诉的问题。
令人期盼的是,由国家邮政局组织起草并发布实施的首部强制性邮政行业标准——《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》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。“规范”分别从消防、隔离、监控、安检、报警等方面,对邮政快递企业予以明确规定。这意味着,快递行业野蛮暴力分拣等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。“规范”也将加强快递企业对加盟点的管理。
通过邮件,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的相关监管人员向记者表示,“规范”的推出是从硬件设备方面对快递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规范。“规范”实施以后,不论是快递分拣、装卸,还是快递投递专用电动车,都将有具体的、操作性较强的执行标准,比如标准规定揽投车辆应为封闭车厢,避免邮件快件裸露在外,同时应安装锁闭装置,可以避免发生快递员上楼时快递被“顺走”的现象。
由此,“规范”被认为是遏制野蛮分拣等顽疾的治标之策。